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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1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认真执行政策,进一步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一)做好“两费”的落实。积极协助财务部门按时缴纳医疗统筹金,保障离退休干部及时就医取药;按时缴纳离休干部的管理费和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
  (二)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认真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坚持以离休干部为重点的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要分级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每季度,对离休干部和副局以上的退休干部进行走访;年终,应对离退休干部的家庭情况进行一次摸底了解,酌情给予帮助;在重阳节,可采取不同形式向离休干部表示慰问祝贺。
  (三)做好探视工作。认真落实探视制度,应经常了解离退休干部特别是离休干部的健康情况,离休干部患病住院的,应及时看望慰问。
  (四)做好健康查体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享受副司局级及一、二类保健待遇的离退休干部进行健康查体,可组织其他退休干部随在职公务员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五)要高度重视老干部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老干部们的问题和思想动态,妥善处理每个信访问题。
  三、积极开展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10周年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以庆祝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10周年为契机,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市老干部艺术节及庆祝建党90周年老干部大型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全市老年大学系统书法、国画、摄影比赛和文艺会演活动。
  (二)组织做好参观考察工作。认真落实参观考察制度,应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情况,多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近距离的参观和系统内考察活动,了解青岛经济发展形势和工商事业的发展变化。
  (三)积极开展读报征文活动。继续为离退休干部征订报刊杂志,并引导每名离退休干部将看书读报的体会抒发出来,组织他们参加全市离退休干部的 “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征文活动。
  四、积极构建平台,进一步推进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一)继续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老龄委及老干部局组织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要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普法教育、帮扶教育等活动,发挥余热,为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二)积极参加和谐社区建设。要组织老同志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街道居委会和村镇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老干部工作水平
  (一)抓好老干部工作课题调研。开展全市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工作调研,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调研,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开展离休干部医疗改革运行情况调研,总结新模式、新方法。年内各分局报送两篇调研文章参加全市的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二)加大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离退休干部宣传工作,积极推广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一些体会和做法,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年内各单位刊出的宣传离退休干部的报道数量不少于2篇。注意发现、培养、树立离退休干部中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年内各单位要推荐1-2名离退休干部的先进典型。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成果; 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自身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深怀感情、带着责任、主动服务、用心工作。

  2011年市场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市场处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为主线,用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针对日趋复杂的市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稳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和省局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消费品市场繁荣、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稳定,工商部门要全力以赴,努力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以“索证索票”、“来源明示”为抓手,加大重要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以蔬菜、粮食、食用油、生猪肉、禽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产品市场、农村大集、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产地证明、来源明示、实名标注等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的落实,确保质量可靠,源头可溯。
  二是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以重要农产品市场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力度,加大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积极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参与价格专项检查,对重要农产品的促销活动依法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并指导经营者制定并落实促销应急预案,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消保维权渠道。在全市商场超市、农产品市场设置《市场经营服务自律承诺》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示》宣传牌,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明确经营者承诺内容,同时,进一步宣传工商服务热线和申诉举报电话,扩大社会监督范围,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通道。
  四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重要消费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在向当地政府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市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的市场监管氛围。
  二、积极探索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
  1、出台《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目前《意见》正在征求意见,市场处将根据省局近期会议要求和青岛地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于2011年2月初正式实施。
  2、做好学习培训工作。根据省局要求,做好“山东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 和“山东工商网络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青岛地区的试点运行工作。围绕省局的“一网一系统”的试点运行,将于近日对全系统分(市)局市场科和工商所“网络监管员”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培训让基层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网络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3、做好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建库工作。平台试点运行后,结合辖区经济户口,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初始搜索,尽快完成建库工作。市场处将指导各分(市)局进行后续的补充搜索、建库工作,并且要求基层人员利用日常监管、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把已知的网上经营企业补充到网络经营主体监管数据库之中。
  4、建立健全网上巡查机制。利用全省的监管平台,在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中的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的同时,市局和分(市)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定制专项巡查任务。要积极探索巡查、监管的方式方法,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不断创新巡查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健全实时、有效的网上巡查机制。
  5、建立健全网上案件查处机制。网上案件的查处作为一个新的领域,是对工商执法领域的一个有效的扩充。要将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技术指导,利用好省局的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的查处。要整合全系统的公平交易、注册登记、消保、食品、法制、商标、广告、合同、消保委等业务职能,形成综合监管合力,使网上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
  6、做好人员定岗和有关设备配备工作。要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各分(市)局市场科至少确定1名、各工商所也要确定1名为“网络监管员”。“网络监管员”要熟悉计算机和市场监管业务,人员要相对固定。各分(市)局市场科微机要保证开通外网,各工商所“网络监管员”要保证有专用微机并开通外网。
  三、认真开展各类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按照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2011年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认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场处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大对涉农领域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要逐步建立涉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实行农资市场专管员制度,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特别是农资、种子等重点商品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和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要严肃查处一批涉农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端掉一批制假窝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涉农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使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农资经营秩序趋向良好;二是加强对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严密监控辖区内各个类型网站,对发布的广告信息进行筛选,锁定虚假广告进行查处。重点查处侵犯肖像权的网上广告,对本地区网站的网上的名人效应广告加强监控,对侵犯肖像权的网站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三是做好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在电视、网络媒体上设专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商标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扩大执法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常态监管机制,改善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
  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强对农资经营资格的审查管理。结合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工作,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超范围、超有效期等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及时纠正农资经营者在索证备案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导经营业户建立好有关台账,加强农资商品的溯源管理。
  三是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落实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农资打假执法力度。继续做好“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工作,认真查处违规销售行为;完善农资市场的网格化监管,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四是建立农资市场分类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价。以省局统一的农资市场信息化数据系统为依托,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有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予以警示或责令限期整改;对多次违规、信誉差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
  五、加强对旅游、会展、物流等重要市场的监管
  1、努力加强蓝色旅游市场发展。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高端旅游市场的建设,实施零距离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早运营,早收益。继续大力支持奥帆基地等青岛特色海洋旅游发展,并带动海上旅游项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彰显“帆船之都”城市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规范各类旅游市场的主体资格,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理念,提高旅游企业信用等级,规范景区经营行为,强化景点旅游商品质量;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处结机制,积极参与开展有关主题节庆活动,不断提高旅游特色商品质量,促进蓝色旅游市场成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领域。
  2、大力促进蓝色展会经济发展。积极吸引符合青岛海洋经济特色和优势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展会落户青岛,从前期立项论证、展会登记、展会布展开展、秩序维护等各个环节,加强跟踪服务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扎实根基,做大做强,形成具有青岛蓝色海洋经济特色的系列品牌展会,彰显青岛展会经济特色。加强跟踪服务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扎实根基,做大做强,形成具有青岛蓝色海洋经济特色的系列品牌展会,彰显青岛展会经济特色。加大青岛本土展会企业培训力度,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品牌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引导已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会展企业紧紧围绕海洋特色、青岛特色,多举办一些具有青岛海洋特色、商品特色的展会,提升规模、档次和竞争力。积极开展对“电博会”、“航博会”、“渔博会”和“啤酒节”、“海洋节”等知名节庆活动和品牌展会的保护,对加大执法力量,维护好节会秩序。改进传统监管方式和监管理念,积极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活跃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产品价值,促进农民增收;严厉打击展会借机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确保青岛展会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促进会展经济成为蓝色经济区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3、积极引导物流市场发展。以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为手段,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农产品流通业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实现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产业体系的提升发展。规范物流市场经营行为,加大行业整顿力度,依托管理规范的大型专业市场,对经营业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纳税,改善行业秩序。鼓励物流企业整合、改造和提升现有物流资源,通过加快大型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扶持龙头物流企业,逐步形成以大型专业市场为主枢纽、其它中小型市场为补充,服务于商贸流通、便捷的市内配送和辐射全国各地的干线运输物流发展格局。同时,要鼓励各类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成立独立核算的物流公司,开展面向社会的物流服务;扶持和引导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行业企业的物流服务外包的应用和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向物流金融服务、保税物流业务等功能服务延伸,提升和改善我市物流市场的服务功能和效率,为推动我市物流市场康发展,将青岛市建设成为服务山东、辐射周边,面向国际的国家级物流枢纽节点和一流的国际性物流枢纽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开展示范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考核工作
  2011年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考核工作,以开展创建农村文明集市为基础,将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考核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协调市文明办、市委农工办、公安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六部门成立青岛市创建农村文明集市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诚信集市创建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农村文明集市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亮点,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发动三区五市农村集贸市场积极参与示范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指导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者,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诚信经营、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等市场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查找问题,按照《标准》认真整改完善。通过现场督查、经验交流会等灵活形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加快农村集市升级改造步伐,提升农村集市发展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开展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两个规范》,全面推行“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商品来源溯源、商品质量索票索证、经销商品进销货台账等商品质量追溯制度,不断将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推进我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2011年合同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合同监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立足关注民生,强化行政指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合同工作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合同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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