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1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分(市)局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措施建议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011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企业注册局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要求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中心工作,全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大力推进登记注册行政指导,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着力加强基础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主战场。一是积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立足本土优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积极扶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引导优势产业发展,实现高端引领、内需驱动的转型发展方式。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二是积极扶持区域经济发展。一季度出台服务蓝色经济区发展意见,全力推动蓝色经济区建设,做好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启动、重大项目实施、大型企业入驻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三是自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蔬菜、渔业、畜牧、果茶、苗木花花卉五大产业规划,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以土地、林地、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经营,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固旧推新,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利用外资“20条”和总局服务外资发展“26”条,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45条)和青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26条)等政策,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打破障碍,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二是优化创业环境,全面实施股权出资登记,扩大债权转股权的适用范围,深入开展“三押一推”助企融资工作。研究制定《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管理办法》,设置公用办公场所,解决创业就业“孵化器”场所登记问题。三是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提高登记监管效率,加大服务力度,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树立效率就是效益、服务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少设限,多促进,降低门槛,减少环节,服务到门,提高行政效能。
(三)多措并举,狠抓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一是抓好大项目的引进,通过完善大项目申报、建立外资企业联系点等方式,集中力量促进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其产业支撑和辐射带动能力。二是抓好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创业群体的扶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的规模和层次,帮助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微小企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村家庭工副业,鼓励农民依托民间工艺资源进行工艺产品和小商品加工。要做到抓大不放小,激活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努力形成内资外资、国企民营千帆竞进、万马奔腾的局面。三是努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认真贯彻李群书记“激情创业”重要指示精神,将扶持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实现就业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试营业政策和创业优惠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发挥注册职能,延伸登记触角,建立上门到户的行政指导机制
(一)延伸登记职能,全面开展登记注册行政指导。进一步健全登记注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制定《青岛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行政指导意见》。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农村和社区,紧紧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实行“上门到户”的行政指导机制,使登记职能延伸到产业园区、商业专区、社区和村庄,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办理登记注册,争取在市场主体登记数量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对重大登记项目实行专项行政指导,按照立项、批准、实施等环节靠上抓。对即时行政指导事项要体现便民原则,当场发放执照表格,当场审核,当场决定。三是进一步密切登记指导与无证无照指导的衔接,加大对无证无照业户的指导力度,充分运用刚柔相济的执法手段,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清理、“五无监管区”建设和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二)创新企业登记方式,大力推广网上登记机制。一是顺应企业发展需要,加强网上登记宣传指导,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网上登记的优越性,编印《企业网上登记使用手册》免费发放。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中介代理机构,借助社会力量推动网上登记发展。二是完善网上登记流程,总结试运行经验,改进网上登记软件流程,明确网上登记审核人员,严格办理时限,迅捷高效地完成网上审核任务。三是逐步扩大网上登记适用范围。在网上登记系统稳健成熟的前提下,逐步实行企业名称网上全核准、登记注册网上全申报的新型市场主体准入办法。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企业登记制度,制定《企业登记管理规范指导意见》、《企业网上登记管理员职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等工作规则,推进登记程序的上下一致、标准规范。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制定《企业注册局与分(市)局研讨业务问题的规范意见》、《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手册》等规范意见,针对工作重点环节和疑难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确保政令畅通、上下一致。三是严格内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处长包案”“工作调度会”等工作制度,认真处理“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三民活动”、信访投诉等平台上反映的问题,深入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强化登记监管纪律。进一步明确登记年检办事流程和办理程序,杜绝超期、违反规定不予发放文书等现象,按照总局《关于年检期间严禁搭车收费的通知》规定,坚决杜绝年检期间搭车收费现象。
(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工商”建设,抓好重点岗位技能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归纳整理《青岛市新兴行业参考目录》《登记注册前置审批参考目录》,及时掌握登记领域新生事物。广泛征稿编发《登记工作动态》《登记理论前沿》等电子杂志,提升注册监管队伍理论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和竞赛,选拔和表彰一批“执法标兵”“服务之星”,努力在全系统掀起“学习钻研业务、争当岗位能手”的新高潮。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主体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加强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定《青岛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落实经济户口认领、无照经营软件录入等工作制度,实行“网格化信用分类监管”方法,按照“违法失信严查,守法诚信宽待”的原则开展巡查和检查,努力推进监管职能到位。二是依法开展企业年检工作,全面提高年检效率和效能,继续开展“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创新“短信催检”等便民措施。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做好新旧法规的登记管理衔接工作,开展对已不再经营或者擅自变更驻在场所的常驻代表机构的专项整治,依法开展常驻代表机构的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三是加大个体验照的管理力度。探索网上验照新流程,严格未验照业户管理,依法集中吊销长期停业的个体业户,夯实市场主体发展基础。
(二)转变监管方式,探索无证无照监管新机制。一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按照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推进实现区(市)政府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二是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清理无证无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治理无证无照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大清理力度,集中开展执法行动,保持无证无照监管“高压态势”。三是明确各级工商机关无证无照监管程序。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网格员”监管职责,理顺清理程序,推进无照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职能分工,深入开展黑网吧、违法代理机构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严格审查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要件,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监管,维护社会经济安全运行。
(四)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综合利用登记监管数据。一是建立企业行为信用监管平台。建立起包括数据整合、分类分级、信息发布三个平台在内的行为信用管理软件系统,推进实现信用分类、风险度分级、信息警示和重点区域监管等管理目标。二是加强数据分析,建立市场主体发展(运行)报告制度,定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报送分析报告;坚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定期通报和督查制度,按月、按季、按年对市场主体发展形势进行分析。加大对各区(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考核力度,充分利用登记注册和监管巡查等宝贵的信息资源,积极为政府决策、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拓展信用数据利用渠道。以公布政府信息为手段,有步骤有选择地发布企业信用信息,满足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及社会各界需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树立工商管理权威。
2011年公平交易工作要点
2011年公平交易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以“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紧紧围绕“五个更加”,切实做到“四个必须”,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为重点,不断深化集中执法体制建设
1、深入推进集中执法体制建设。推广莱西市局试点经验,按照“专业化分工、专业化指导、专业化办案”的要求,上半年完成各分(市)局执法体制调整,并细化职能分工,完善制度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实行分层专业办案、分级分类管理,推进集中执法向纵深方向发展。
2、严格规范统一掌控机制。按照省局 “全方位监督、全领域监督、全过程监督”的要求,细化公平交易执法统一掌控制,明确市局统一掌控的方式、范围、程序、时限,有效避免执法随意性。严格规范案件审批流程,按有关规定,对相关案件及时报送市局、分(市)局案审委员会研究确定,确保案件准确率达到100%。
3、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认真研究、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涵,落实市局关于行政指导工作的各项措施,通过采取引导、劝告、建议等方式,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严格执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4、进一步完善内外协作执法机制。对内加强与各业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案件移交、会商、反馈工作机制。对外继续加强与本地公安、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交会商、重大复杂案件诉前评审、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互通互审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衔接,提升执法质量。
5、进一步加强执法数据质量建设。加强对全系统数据质量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年内会同信息中心完成行政执法软件升级改造,进一步简化操作,规范流程,扩大功能,努力实现“人人会用、案网同步”的目标。分(市)局要高度重视执法数据录入工作,做到执法进度上与实际执法同步,数据录入上与实际执法同源,法规文书采用上与实际执法一致,力争数据准确率100%。
6、创新开展执法形势分析工作。建立执法形势分析制度,加强对全市市场秩序宏观形势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系统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各分(市)局根据辖区经济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定期开展执法形势分析,按季度向市局汇报,为系统执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7、探索推进打假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司法“双轨制”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中的作用,密切二者之间的衔接与配合,建立打假保名优战略合作关系,对企业注册商标及产品种类备案进行主动保护。通过工商网络、信息共享以及区域性打假维权协作会议,研究建立与周边城市联合统一执法的机制,推进区域执法协作,构建全国打假联动网络,畅通打假维权工作渠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落实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各项措施
1、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工作,探索“无传销区、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控制、监管、打击“四位一体”的“打传”长效工作体系,杜绝经常性、规模性的传销活动。全面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升级拓展,向“无传销学校、无传销企业、无传销村庄、无传销家庭”延伸。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镇村联管”、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打防机制,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机制。适时召开“打传”工作会议,表彰“打传”工作突出单位和先进个人。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查传销案件,深入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召开青岛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交流,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部门联动、密切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3、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各(区)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强化“无传销社区(村)”组织体系建设,搭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平台,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监控体系。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铺开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指导各高校强化校园内部管理,杜绝传销活动。
4、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推行“五个一”:派发一张“联系卡”、发放“一封公开信”、建立“一个教育基地”、设立“一批宣传栏”、开辟“一个专题节目”,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易感群体自觉识别、防范传销意识和能力。
5、开展“直销市场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对直销市场流通领域以及互联网中存在的商标侵权、遮涂标识、低价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促进直销企业规范化经营。
6、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直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对直销企业的准入、经营和退出全过程进行监管;建立定期通报的警示机制,细化信用分类标准,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建立本辖区直销企业监管档案,开展对本市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的核查和信息报送;落实省局“五制一化”的监管要求,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为直销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
三、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力度
1、抓好《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开展在全市各大型零售企业中进行“两个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把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2、建立反垄断联络工作制度。发挥省工商局反垄断执法小组东部片区牵头作用,建立联络工作制度,形成执法网络,力争在反垄断案件查处上取得突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垄断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小组管辖区的各类协会及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排查摸底,为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3、开展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拓展执法办案新领域,抓住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行业,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和问卷调查,收集消费者对公用行业的意见,掌握现阶段我市公用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公共服务行业各个领域逐步加强监管,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