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即建立违法格式条款警示制,点评“霸王条款”,发布合同预警,扩大社会影响力;建立行业协会自律机制,要求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整改,倡导行业自律,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典型违法案例剖析引导机制,适时组织人员编写典型违法案例,起到内部引导和示范作用;建立涉嫌违法合同会审机制,从我市高校、专业律师所、仲裁委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5人会审组,对一些比较模糊的涉嫌违法格式条款进行会审,提高整顿工作质量。(责任部门:合同处、公平交易局、消保处、经纪人所、车辆所、消保委,各分、市局)
(三)加强合同监管,促进诚信经营。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广工作,对于整顿工作中涉及到的行业,市局和分(市)局要制订和推广该行业合同示范文本,以整顿促规范。要适时分级召开行政约谈会,约谈存在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说明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责任部门:合同处,各分、市局)
(四)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查处力度。对经营者已经制定尚未使用的违法格式条款,要责令经营者立即进行修改;对已经使用的,要责令经营者做出书面承诺,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时,不得依据该条款处理纠纷。对性质恶劣、拒不改正、影响较大,特别是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在使用格式合同前,应当到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加注标记而未申请加注标记的,要责令其限期加注标记;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加注标记的,依法进行处罚。(责任部门:公平交易局、法制处、合同处、经纪人所、车辆所,各分、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是近年来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不但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青岛市工商局整顿规范消费领域格式条款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同处,分(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整顿规范工作。系统各级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抓,部门间相互配合,市局、分局、工商所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要配备得力人员参加整顿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市局合同处负责整顿规范活动的总体调度、业务培训、信息归类分析和综合考核;分(市)局合同科(处)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上下协调,并指导工商所开展工作;工商所作为活动主体,在辖区开展工作。各分(市)局要主动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整顿规范工作情况,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教育、旅游、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支持与配合。合同部门要加强同公平交易、消保、市场和消保委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整合职能,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