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阶段(2月份至3月10日)。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整顿规范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及有关要求。各分(市)局按照市局的要求,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上报市局。合同处将利用节后集中培训的有利时机,组织重点学习《
合同法》、《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教授识别“霸王条款”和准确及时查办案件的方法。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各分(市)局要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检查辖区重点行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要及时指出其违法行为。要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措施,要求企业列出整改时间表,使企业能够自觉修改和消除“霸王条款”。
第三阶段:集中整顿规范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对制定和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及时送达《格式条款修改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要依照《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规定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对应当加注标记而未加注标记的经营者,及时送达《格式条款加注标记建议书》,责令其限期加注标记,对拒不加注标记的,要依据《
青岛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和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分(市)局要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局合同处。市局将适时组织检查,通报整顿规范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探索建立合同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畅通信息渠道。各级要围绕整顿规范工作重点,通过报送信息、编发简报、座谈交流、网上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整顿工作措施、方法步骤、预期目标和工作成效。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举报登记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保委10109315消费投诉中心的作用。对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要及时上报市局审查。(责任部门:合同处、公平交易局、消保委,各分、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