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包后续扶持
对安置好的移民,要在生产、生活上扶持他们,使他们的生活不低于或超过原有的水平。
(八)包社会稳定
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乡(镇)、村、屯出现的问题就地解决。坚决打击极少数人借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作步骤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和准备阶段。成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港市移民安置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专门工作队伍,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桂平市作为具体实施移民安置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方案:成立预防、处置移民群众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由政法委牵头,抽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移民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专门的库区维稳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坟山迁移工作组,由民政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及南木、西山、石龙三个乡镇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土地丈量实物调查工作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从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交通、水利、教育、广电、文体、水文、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专项公共设施调查组,由各涉及单位负责,成立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实物调查阶段。实物调查是对淹没影响的人口、土地、房屋、工矿企业及专业项目设施等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内容为:社会经济调查、实物调查。实物调查包括农村调查、专业项目调查、图片及影像资料采集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淹没实物调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落实。此项工作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编制阶段。协助和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为设计单位提供各种全面、详实的统计资料、基础数据;二是配合设计单位落实规划需要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在充分征求广大库区移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落实移民安置去向和移民搬迁安置点,签订搬迁意向书,落实移民生产开发措施;三是指导、协调各淹没影响的专业项目、工矿企业权属人,根据国家、自治区水库移民政策,配合设计单位做好专业项目、工矿企业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