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贵港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五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9·26”视频会议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90 号)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下旬至2012年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领导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市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祝特林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党福尤、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海全担任,住建、文化、工商、安监等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定期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黎烽担任。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推动本地“清剿火患”战役的顺利进行。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