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1〕218号)
港北区、覃塘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龙头山金矿区整治工作的领导,严厉打击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市政府决定,成立贵港市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锦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祝特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谭 斌 副市长
成 员:郭 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贵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首新 市安监局局长
李叶义 市监察局局长
甘其航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崇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坚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启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 飞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伟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建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光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仲贵 市林业局副局长
甘德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虎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