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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1〕218号)


港北区、覃塘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龙头山金矿区整治工作的领导,严厉打击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市政府决定,成立贵港市龙头山金矿区非法采(盗)矿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锦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祝特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谭 斌  副市长

  成 员:郭 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贵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首新  市安监局局长

  李叶义  市监察局局长

  甘其航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崇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坚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启强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 飞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伟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建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光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仲贵  市林业局副局长

  甘德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虎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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