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扑救措施:
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扑救既要“打早、打小、打了”,更要强调安全和效率。要坚持“三不扑救”、“三不能打”的原则,即:没有熟悉森林防火业务的人员到场不得实施扑救;没有对扑救人员讲清扑救安全常识前不得开展扑救;不是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不得直接扑救火线。地形破碎陡峭、植被茂密的地方不能直接扑打;火势凶猛、风向多变的情况下不能组织扑打;夜间地形不熟悉,情况不明的火不能盲目扑打。严禁组织并严密防范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接近火场,确保火灾扑救“科学、安全、高效”,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在扑救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具体是:市级以平天山林场专业队、金田林场专业队为主要机动力量,各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后备力量;县市区以各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各级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为辅助力量;乡镇、林场以自身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村屯、造林大户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辅助力量。
在扑救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救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重兵扑救关键部位;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打一段,彻底清理一段的办法,提高扑救效率。
火场看守及后勤要落实责任制,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扑火人员的后勤供应。
6 保障措施
6.1 扑救力量保障
市级重点扶持建立市直平天山林场、桂平市金田林场两支各3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各县市区要分别建立3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其余林区乡镇、林场、重点林区村屯、造林1000公顷以上的单位,要建立25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6.2 物资保障
市级建立20台以上风力灭火机及其他扑救物资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以备调配;
各县市区要建立15台以上风力灭火机及其他扑救物资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以备调配。
6.3 扑救经费保障
每年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扑火经费支出上报市财政作为扑救经费预算,如超支则另行申请特别救灾经费。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