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与其他地级市交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过火面积33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④发生在森林公园、原始林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⑦县市区交界附近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市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4 防御重点区域及时段
4.1 重点区域:
火灾多发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军事要地及其他重点林区
港南区:瓦塘、木梓、木格林区
港北区:中里、奇石、大圩、庆丰、港城、平天山林场及周边林区
覃塘区:东龙、蒙公、覃塘林区;黄练、三里、五里林区
桂平市:石龙、蒙圩林区;紫荆、金田、南木、金田林场及周边林区;垌心、江口林区;社坡、油麻林区;罗秀、中沙林区
平南县:大鹏、国安、思旺、官成林区;安怀、东华、丹竹林区;同和、马练林区;镇隆、大新、六陈林区;大安、大洲、大坡、寺面、平山林区
4.2 重点时段
春节、清明节、国庆节、中秋节时段;重阳节时段;秋收冬种生产用火时段;秋冬季林业炼山整地时段;其他森林防火敏感时段。
5 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5.1 响应机制:
发生以上八种森林火灾之一,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进入临战状态,由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派出工作组赶赴火灾现场协助指挥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2 应采取措施:
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在火灾发生地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其指挥长可由当地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或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职责,统一指挥参与一线扑火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扑救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火线指挥由当地防火办负责人、林场负责人或专业、半专业队队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