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各成员职责
一旦本预案启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开展应急救援:
市林业局牵头成立扑火指挥组,成员是贵港军分区、平天山林场等单位。职责是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及森林防火部门统一组织指挥扑救;
市公安局牵头成立社会治安组,成员是市综治办。负责协助火灾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灾案件侦破等;
市民政局牵头成立群众保障组,成员是市财政局、旅游局。负责协助火灾发生地群众疏散、转移及安置,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及抚恤工作,保证扑救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成立交通通讯组,成员是市无线电管理处、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负责保障扑救森林火灾急需运输车辆,确保火场通讯畅通;
市卫生局牵头成立卫生防疫组,与有关单位负责协助火灾发生地开展伤病员的救治、转移,并指导当地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牵头成立宣传气象组,成员是市教育局、气象局、团市委、贵港日报社等单位,负责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报道森林火灾情况,开展灾区天气预报及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3 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火险监测及预警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市气象部门及广播电视、贵港日报社等媒体单位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向各级森林防火部门通报高火险天气警报。
3.2 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积极利用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掌握林区热点情况,并通过了望台、巡护人员及时掌握林区火情,发现火情后,要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防期间,值班员必须及时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动态,按要求上报情况,特殊时段每天向值班干部报告当天火情,由值班干部向带班领导报告。二是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格式,在1.5小时内将火情逐级上报至贵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下列八种森林火灾之一报告后,必须立即上报至贵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区防火办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