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处置特大交通事故时,各辖区交警大队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请示报告,在查清事故的基本情况后,还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6.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工作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影响社会稳定和迟报、漏报、瞒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实行通报制度、倒查制度,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5注意安全防护。一是参加应急处置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二是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告知群众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 处置措施和方法
处置工作分现场勘验、现场抢救、调查访问、现场保护与清理、善后处理五个工作组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7.1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与事故有关的道路、车辆、物品、人体、痕迹等进行实地勘查、研究、测量、检验、照相、录像、绘图和记录,以查明事故过程、发现和收集物证为主要目的,避免勘查内容的遗漏,按照整体勘查→局部勘验→个体勘验的步骤进行。
7.2现场抢救
现场抢救的任务是对现场受伤的人员的救护和对车辆、物品等险情抢救两个部分。
7.2.1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根据伤员的受伤情况,在事故现场应采取对伤员先期止血、包扎、固定等急救措施,为挽救伤员生命、稳定伤情和伤员转移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做好准备。
7.2.2危险车辆和物品的抢救
7.2.2.1当车辆或物品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车辆的油路和电路,然后用灭火器灭火或用沙土、棉被、折叠的篷布等蒙盖。
7.2.2.2当了解到现场有易爆易燃物,可能有发生爆炸的危险时,应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7.2.2.3当事故车辆或人员落水后,应立即在入水点并沿水流方向下游寻找和打捞落水人员或物品。
7.2.2.4现场如有濒倒和坠落的建筑物、电线杆、树木、车辆和其他物体时,应首先疏散建筑物内人员和围观人员,然后再排除险情,做好防范工作。
7.2.2.5对有毒、腐蚀性的污染物泄漏,应尽快查清泄漏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到场处置。
7.3调查访问
调查访问的任务是及时对事故当事人、现场目击者和证人进行讯问和询问,调查事故发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