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保33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通过自治区统一验收合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006〕12号)的精神。按照五大类:一是农民收入;二是产业开发或劳务经济;三是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四是社会事业发展;五是基层组织建设;以及五大类涵盖16小项等。在2009-2010年内,全部建设扶贫开发优质工程,达到全区统一标准要求。
(二)按时完成2009年财政扶贫资金的职能工作任务和项目申报工作。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桂开办发〔2009〕27)文下达给我市2009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指标总额2071.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资金1335万元,沼气池218.7万元,产业开发378万元;扶贫培训140万元。目前,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经下达,要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具体项目及投资详见附件2)。
(三)抓好革命老区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革命老区建设长效机制的决定》(玉发〔2006〕16号),既要把第三批“整村推进”贫困村中的老区村建设与发展工作抓好,又要把全市899个革命老区村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做好,与市老促会一起,认真监督使用好市财政安排的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加快推进第三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
(一)抓细抓实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移民局;协作单位:市扶贫办、交通局、发改委、水利局
1、我市第三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33个贫困村中有10个属于大中型水库库区村。分别是玉州区大塘镇苏烟村;陆川县大桥镇陆透村;博白县亚山镇新民村、那卜镇石茅村、江宁镇太平村、菱角镇苏众村、沙河镇竹田村、文地镇山文村;兴业县小平山镇大坡村;福绵管理区成均镇大水村。
2、确定2009年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计划安排第三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具体项目及投资详见附3)。
(1)200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计划,共安排上述库区贫困村的项目4个,总投资132万元。
(2)2009年玉林市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共安排上述库区贫困村项目13个,总投资263.4万元。
(二)教育项目资金倾斜安排革命老区村的基础教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