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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世考同志广元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世考同志广元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广府函〔2011〕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表彰对广元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广元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暂行)》有关规定,经市级相关部门推荐,市人民政府审定,决定授予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投资处副处长张世考同志 “广元市荣誉市民”称号。

  希望张世考同志把自己当作一名广元人,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与广元的建设,为广元的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作出贡献。全市人民要以荣誉市民为榜样,感恩奋进,勇于创业,为又好又快推进广元跨越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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