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方案(试行)》(修订)的通知
(广府函〔2011〕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新修订的《广元市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广元市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方案(试行)
为加大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社会救助力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扶助的指导思想
实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财政保障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二)扶助的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审核。制定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并落实群众评议、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社会监督等工作程序,实行扶助政策公开、扶助对象公开、发放程序公开、扶助监管制度公开,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通过县级财政委托代理发放机构,以“直通车”方式直接将扶助金发放给扶助对象。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实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项目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5、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人口计生、财政、公安、民政、卫生、残联、审计、监察、代理发放机构各负其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