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0.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7%以上。实施人才驱动、学科驱动、创新驱动、品牌驱动,提升高校建设水平。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河南大学实施百年名校振兴计划,推动省部共建高校加快发展。创新财政拨款方式,鼓励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省级职教园区、示范性职业院校和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支教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1.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室。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加快推进人口大县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由省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和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深入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
由省商务厅、民政厅、公安厅、人口计生委、司法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3.深化平安河南建设。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的预知、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由省信访局、司法厅、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4.持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豫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研究制定新时期社会化拥军的政策措施,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省民政厅、人防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5.切实做好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宗教、统计、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社科研究等工作。
由省政府外侨办、省台办、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地震局、宗教局、统计局、省政府参事室、省史志办、文史馆、社科院负责落实。
76.继续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九、建设服务政府推动务实发展
77.加快转变职能。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实行办事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