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63.创新土地保障机制。按照“三保一高”要求,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三项机制”。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计划指标主要保障省辖市中心城区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废弃工矿地整治)节余指标集中用于县域城镇及产业集聚区。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

  由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4.创新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围绕强化人力资源优势,坚持“三改一抓、六路并进”,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加快实施职教攻坚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确保完成各类培训335万人。抓住省外务工人员回流增多机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再就业能力和层次。深入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动人才政策创新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开发,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农业厅、扶贫办、残联负责落实。

  八、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和谐社会建设水平

  65.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投入资金1000亿元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努力形成中原经济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66.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增岗位、提升技能、健全机制、完善服务,确保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公共服务,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群体、退役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在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的同时,确保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7.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各项政策,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增加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高校食堂临时性价格补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8.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实现全社会老有所养奠定坚实基础。将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障范围。规范完善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口计生委、卫生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9.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优化结构、讲求实效,确保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万套。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土地指标,制定并完善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分配公平。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合理的自住性购房需求,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