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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22.创新机制、加强引导,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负责落实。

  23.建立以农民转市民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农民进城就业、户籍、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真正转为城镇居民,享有平等权益。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三、持续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

  24.加快转型升级。紧紧抓住产业转移机遇,持续发展六大高成长性产业,以龙头带动、基地支撑、高端突破为着力点,继续通过招商引资、整合重组等方式壮大产业规模,有力支撑经济增长;改造提升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大技术突破、链条延伸和改造升级力度,强化上下游企业合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加快发展四大先导产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开放合作、“外引内延”增强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形成新的增长点。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25.突出龙头带动。明确主导产业规划布局,绘制产业链条图谱,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推进机制,集中资源要素,加快建设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力争规模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30个以上。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6.注重集聚集约。适时调整规划布局,完善支持政策,健全管理体制,推进产城互动,持续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力争完成投资1万亿元。综合运用项目准入、要素配置、利益分成等手段,统筹推动关联项目集中布局。加快推动集聚区对外连接通道、环保、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职工培训、物流仓储、质量检测等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电力公司、质监局负责落实。

  27.提高科技和质量水平。继续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力度,以重点领域的优势企业为核心,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新型超晶格稀土正极材料研发、兆瓦级风电机组主轴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22项重大科技专项,抢占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组织实施8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28.推进质量提升、品牌带动、标准引领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企业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社会质量诚信体系。

  由省质监局负责落实。

  29.强化节能减排。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绿色节能建筑等八大节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行业脱硫脱硝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畜牧局、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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