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开放办、省政府目标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优化开放环境,提升服务水平,重诺守信,营造亲商、安商良好氛围。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持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
11.完善载体、提升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中心城市作为依城促产、以城带乡的主导力量,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2.推动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城市群。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支持郑州都市区加快建设、先行先试,重点推进郑州航空城、综合交通枢纽、国际物流园等区域开发,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郑汴都市区和郑汴一体化发展,尽快实现通信、金融同城和资源共享。
由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和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14.支持洛阳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市新区建设,发挥区域副中心城市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15.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和城市组团之间快速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形态。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完善城区经济发展载体。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地区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作为服务区域、带动周边的核心载体和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增长点;支持市辖区规划建设特色商务区(街),形成一批服务业产业集群,培育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负责落实。
17.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镇交通、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供热、供电、供气、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500亿元。注重城市整体功能配套衔接,合理布局建设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环保、商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环保厅、商务厅负责落实。
18.突出特色、强化支撑,增强县域城镇承载承接作用。把县级市、县城和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县域城镇承接产业转移、承受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9.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城融合。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继续推进省直管县和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由省编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1.统筹布局、分类推进,增强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生活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