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展“见保即贷”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12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展“见保即贷”业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
合作开展 “见保即贷”业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精神,贵阳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国开行”)合作开展“见保即贷”业务,将政府的政策优势与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创新融资模式,通过扶持贵阳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支持“万户小老板”、“三个20万”工程等方式,带动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城市活力,助推贵阳市“工业强市”、“赶超进位”等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贷款支持对象
凡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省国开行贷款投向,合法合规经营的中小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均可视作贷款对象。省国开行重点支持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下的高新技术类、农业产业化类、创业就业带动类等企业,严格禁止将贷款资金投向证券市场、楼堂馆所、商业性房地产等领域。
二、总体运作模式
省国开行为贷款主体,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下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服务中心”)为借款主体,统借统还,企业为最终用款人,对于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实行“见保即贷”快捷贷款模式。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为贷款提供全额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对于市担保中心无法覆盖的最终损失,由市服务中心和省国开行按5:5比例承担。
三、贷款额度、规模、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重点支持单笔贷款500万元以下的贷款需求。
(二)贷款规模。年贷款规模暂定控制在2亿元以内。以后视运营和风险情况动态调整,实行增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