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人事劳动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系统干部培训;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指导委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6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广元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冶金建材产业推进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纺织产业推进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食品饮料产业推进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化工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广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电力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全市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二)关于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制订小火电机组关停的实施方案、年度关停计划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工作,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三)关于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职责分工。按照《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委〈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等问题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的通知》(广编办发〔2011〕14号)执行。
(四)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职责分工。按照《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委〈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的通知》(广编办发〔2011〕1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