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2010〕70号),设立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外的职责,原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原市政府有色金属、建材、食品饮料、纺织等四个产业推进办公室的职责,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元管理处)的职责、原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增加的职责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五)加强的职责
加强产业园区牵头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