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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九)项目协调科(广元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督促和信息收报;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分析、研判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县区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承担广元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发展改革委系统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8名(含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6名,市低碳发展局3名)。其中:主任1名(兼市物价局局长)、副主任4名;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按市委规定配备),市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1名(按市委规定配备),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能源局局长1名(按市委规定配备),市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2名(含市价格监督检查局4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广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原广元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更名为广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正科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价格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12358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价格服务、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指导县区开展价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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