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能源科(广元市能源局)
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市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市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产业发展科(广元市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服务业建设项目;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动向,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负责安排全市高技术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转报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负责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承担广元市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广元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就业、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安排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广元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广元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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