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层工作科(人民调解科)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帮教安置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贯彻落实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担广元市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司法考试科
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局)
贯彻落实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承担省司法厅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九)外来企业投诉科
监督管理全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外来投资企业通过仲裁、诉讼、复议、申诉等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外来企业投资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
(十)计财装备科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拟订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后勤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调整意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政治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协管辖区内监狱工作。政治部(警务部)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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