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评价性质量抽查检验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淘汰工作;协调重大灾疫情和突发事件医疗器械供需应急处理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标准;负责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器械;负责药品生产环节及特殊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药品市场监督科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的建设;监督执行流通环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协调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药品供需应急处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
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财务科
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九)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不含连人带编划转市卫生局的2名行政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