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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评价性质量抽查检验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淘汰工作;协调重大灾疫情和突发事件医疗器械供需应急处理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标准;负责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器械;负责药品生产环节及特殊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药品市场监督科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的建设;监督执行流通环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协调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药品供需应急处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

  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财务科

  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九)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不含连人带编划转市卫生局的2名行政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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