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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法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

  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安全监管科(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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