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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专业配送车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贵阳市城市专业配送车辆申报条件

  1.经营性货运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

  2.车辆应符合GB1589的规定,城市配送运输应符合DB/T331-2004的规定。

  3.车辆整洁、外观完好,尽量使用新车,并符合规定的车型、车厢、车辆标志色。

  4.装有GPS定位系统和符号国家标准的GPS动态监控平台。

  5.在车辆规定位置标明企业名称、叫车电话和监督电话。

  6.车辆技术等级达到JT/T198规定的营运技术标准壹级等级。

  7.车辆应取得贵阳市尾气排放检测绿色环保标志。

  8.车辆为本市籍(蓝色号牌)2吨以下轻型货车(生鲜配送车辆为5吨以下箱式货车),车型为后门封闭厢式货车,车厢外观为平面型,车厢材料采用轻质、高强度、耐腐蚀材料。

  9.车辆按照配送类别应分为:家电物流配送、医药物流配送、生鲜物流配送、快递物流配送及专业化物流配送。

  10.能满足运输需求的其他安全技术条件。

  附件5:
  贵阳市城市专业配送企业申报条件

  1.取得本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的经营性货运企业、物流企业;取得本市试点行业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的商贸流通企业。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含调度中心),有经岗位培训合格的营运调度人员。

  3.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4.自有10辆以上符合要求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申请生鲜配送车辆自有符合要求配送车辆5辆以上。

  5.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6.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7.近两年内未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8.近两年内未发生运输质量责任事故。

  9.近两年内未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或处理;

  10.申报企业需应用运输或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和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能有效实施车辆的实时监控、管理;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使用符合“技术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接口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的监控管理软件,并能向市商务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统一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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