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处
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按权限审批文化经营项目;承办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有关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进行监管;承担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新闻出版管理处(版权管理处)
拟订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印刷、发行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管理;指导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反非法与违禁出版物处(贵阳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查处出版物市场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协调组织查处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产业处
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工作;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十三)电影管理处
负责市内电影院线公司的行政管理;指导、监管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及项目申报审核;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局属企业进行体制改革、新项目开发,拓展产业,推进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发展。
(十四)宣传管理处
拟订广播电视宣传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并监管全市理论文献影视片、纪录片、专题片、广播剧、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等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广告播放及相关活动;负责广播影视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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