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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贵阳市新闻出版局、贵阳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和局机关党委的日常事务,承办党委会务、文秘、宣传教育、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统战工作。

  (三)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知识分子工作;拟订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术鉴定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物;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五)计划财务处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经济政策,编制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年度经费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全局预算资金和财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与财务相关的统计工作。

  (六)艺术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及文化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专业文艺创作和生产;组织全市性的专业文艺比赛和重大演出活动;指导全市专业文艺创作人员的培训和艺术表演队伍的建设;组织重点文化艺术项目的推广。

  (七)社会文化处(少儿艺术处)

  拟定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少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文献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

  (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处

  制定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计划和保护措施;指导全市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遗产普查、传播和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科学实践保护工作;负责市级以上文化遗产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内的改、扩建项目;负责文物执法督察;开展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才培训和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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