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扶持内容:支持贵阳学院等市属高校设立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基金;补助贫困少数民族大学新生入学;扶持省级示范中学开办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协调市属相关院校扩大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并在条件成熟的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开办少数民族班;帮助民族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做好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尤其是做好民族语言、文字教育与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发挥民族乡村学校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作用。
3.支持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局。
4.共同推进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
(六)扶持民族古籍收集抢救
1.扶持对象:贵阳世居少数民族文献、口碑、金石和原生载体古籍收集。
2.扶持内容:加强民族古籍普查和抢救、搜集工作,整理和出版一批民族古籍精品;支持民族乡村志书和县级专业民族志编撰出版;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加快少数民族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的口传古籍抢救工作;建立和完善民族古籍保护制度,加大民族古籍保护力度;做好民族古籍中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翻译、审查等工作。
3.支持部门:市文广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
4.共同推进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
(七)推进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
1.培训培养对象:“十二五”期间,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党政、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2000名。
2.培训培养内容:宏观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知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现代经济发展理论知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保护、传承、管理;农村实用技术。
3.支持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行政学院。
4.共同推进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
(八)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1.推进对象:在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2.推进内容: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市、区(县)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训内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在《贵阳日报》、贵阳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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