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贵阳市贯彻落实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21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制定的《贵阳市贯彻落实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贵阳市贯彻落实贵州省“十二五”
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30号),结合我市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基本路径,按照《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以下简称“省推进计划”)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民族情况和工作实际,以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生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支持力度,推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服务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扶持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建设
1.扶持对象:“十二五”期间共扶持建设73个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名单见附件1)。
2.扶持内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民族文化建设项目(包括民族文化陈列室、表演场、歌舞队、民族传统节日打造、民居改造、民族特色工艺、民族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维护等)、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硬化、村庄整治、小水利、医疗卫生设施等)、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等。
3.支持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