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实施《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努力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国务院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待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后,由省政府安委会另文分解下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1.紧密结合地方、部门自身实际,把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承接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加强对基层政府、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