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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孤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孤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2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孤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贵阳市孤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对贵阳市孤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孤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11〕61号)精神,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协调全市孤儿保障工作,督促落实孤儿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孤儿的实际困难。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共19家单位和部门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市民政局局长为第二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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