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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互联网联网单位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互联网联网单位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互联网信息安全事故,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互联网联网单位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高速发展,网络应用不断普及,在方便群众工作、生活的同时,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和服务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同时,我市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也存在网络安全防护脆弱,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和技术支撑手段薄弱等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和联网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技术防范措施,切实堵塞信息安全漏洞,最大限度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最大限度提高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切实保障我市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公安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协调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开展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工作,与各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建立畅通有效的联系渠道,主动定期联合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检查,积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及时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各联网用户单位要根据实际落实所需经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确保网上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实施;全面落实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重要数据库和系统冗灾备份、安全审计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其具有日志留存、安全审计、流量管理、访问控制和宽带管理等功能;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的应急通报机制,一旦发现或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案)件,要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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