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在暴雨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建设完善自动气象站,对可能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等灾害的暴雨开展自动监测和报警。以中尺度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技术和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卫星、加密自动气象站等监测分析技术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空间分辨率精细化到乡镇的预报业务。
2.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积极利用社会公共媒体和各部门信息发布资源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将气象信息服务搭载到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包括电视、电台、手机短信、网络、电话等方式的气象信息发布系统。依托四川省新农村预警信息发布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在农村部分乡镇建立电子显示屏和高音预警喇叭等气象信息接收系统,扩大气象信息的覆盖面,增强农村农民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3.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形成各地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县乡有分管领导负责、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在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村,落实各项措施责任人。
4.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系统。
(1)雷电监测预警。应用闪电定位仪监测数据、雷达探测信息、卫星云图信息和大气电场仪等资料,建立健全雷电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开展0-24小时雷电天气潜势预报和0-2小时雷电短临预报工作,并及时制作发布强雷暴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科学应对雷电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和预警。
(2)防雷技术服务。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社会管理职责,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工作;按规定组织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易燃易爆和危险场所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加强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防雷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定期检测制度,严格技术标准和整改要求,不断提高防雷设施的完好率。加强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监管,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要确保使用的防雷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做好防雷产品登记备案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3)雷电灾害快速响应及鉴定评估。建立全市雷电灾害快速响应及鉴定评估系统,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利用雷电监测资料,剩磁测试仪和GPS定位仪等电位测试仪,对雷电灾害开展实时收集,进行科学分析鉴定,出具雷灾调查报告。通过闪电定位仪历史资料统计,对自贡市行政区域进行雷击风险区划,为实施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在城乡规划编制中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4)防雷工程建设。在城市公园、广场等人群集中场所,严格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防雷设施。对农村中小学、乡镇等防雷薄弱场所进行拉网式普查,逐步建设和完善防雷设施。在全市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实施农村雷击高发区防雷装置示范工程,提高农村地区的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5)防雷减灾宣传。加强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重点针对乡镇、农村及学校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能力,由被动防灾转变为主动减灾。开展多层次专业化教育,进一步增强防雷减灾管理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防雷减灾工作业务水平。
(七)自贡市移动应急气象保障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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