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第一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22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
消防法》、《
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阳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明秀宫商住楼等40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列入政府督办项目,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全国和全省重特大火灾的深刻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作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政府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立案、挂牌、整改、销案制度,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要整合公安、消防、工商、住建、规划、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商务、安监等职能部门专题研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行业系统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全警动员的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新格局。要发挥新闻媒体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营造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三、严格标准,公正执法,依法督促单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