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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五十四号)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12年1月6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月6日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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