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复验情况的通报
(苏建房管〔2012〕25号)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房产局:
根据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要求,相关市对获省优或全国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满三年的项目组织复验。经复验,决定取消南京东郊.美树苑等16个项目“全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附件:2011年度复验取消全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11年度复验取消全省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名单
南京市:
东郊.美树苑(住宅小区)
南京报业大厦(大厦)
金源大厦(大厦)
常州市:
勤业五村(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