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建立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预备金制度,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防范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开展住宅工程相关主体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和信誉等级认定,考核认定结果与各方利益挂钩,促进住宅工程参建各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突出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重大民生工程现场监管。重点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铁等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监管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推进“两场联动”机制。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与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GPS定位试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行在建项目视频监控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
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继续开展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住建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技术规范,督查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程序、审核和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层级检查、监督和指导,督促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和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零盲区,努力实现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