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11〕7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
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黔府令〔2003〕1号)及《
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前提。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可以有效地促进科学决策,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力度,逐步实现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控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和规模,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防止项目建设中出现损失浪费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范围及审计评审主要任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但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市审计局和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计评审中心”)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