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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为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自觉性。要将学习行政强制法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召开执法人员座谈会、网上学法、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面学习行政强制法,深刻领会其立法精神,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产生的影响,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

  (二)加强培训,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多形式多渠道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各级各部门还应将行政强制法作为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之一。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执法干部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具体内容,领会条文规定,准确把握行政强制的法律适用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尽快适应行政强制法提出的新要求。

  (三)加强宣传,为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行政强制法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还要将行政强制法宣传纳入本级本部门“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以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广大市民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知晓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监督其实施。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将宣传活动与本级本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主动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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