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闹访事件未妥善解决前,暂停责任企业在本市承接新的工程项目,暂停责任项目经理担任新项目的项目经理;
3、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动用其保证金先行解决拖欠问题。
(二)对经查实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或因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导致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或以假借索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施恶意催讨工程款行为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有违规用工行为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二十一条规定予以暂停一年内资质升级和增项处理,同时依据该规定第
三十四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在网上或通过媒体公布。
2、将责任企业列入不良企业名单,两年内凡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均要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
3、对闹访事件处理不力的责任企业,停止承接工程项目一年;责任企业在当年度内发生两起以上闹访事件、或连续两年被列入不良企业名单的,禁止在本市承接工程项目。
4、对假借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的行为人,或卷款逃匿、拒不配合管理部门处置的行为人,报公安部门立案。
附件:1、施工现场劳务用工自查情况表
2、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周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施工现场劳务用工自查情况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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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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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质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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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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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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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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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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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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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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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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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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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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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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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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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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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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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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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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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情况
| 建设单位累计支付总包工程款 万元,总包企业累计支付劳务工程款 万元,尚有支付缺口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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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用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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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签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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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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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情况
| 每月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是□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是□否;是否建立工资发放清单台帐:□是□否;是否是务工人员本人签收领取工资:□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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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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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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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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