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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四川省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暨地质勘查行业直报工作的通知


  6、由于2011年地勘成果网络填报工作量大,且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地质勘查成果网络填报工作的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网络填报人员的相对稳定和专业性,应安排熟悉和参加过省厅组织培训的人员根据网络填报要求开展网络填报工作。

  (三)汇交时间

  1.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地勘成果网络直报的统计、汇总,地勘成果纸质材料由局(由单位领导签署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后于2012年1月5日带至培训会议现场交会务组;

  2.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内容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8日前交省厅地质环境处汇总后于2012年1月5日带至培训会议现场;

  3.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由省地质资料馆及国家在川相关单位于2012年1月5日带至培训会议现场;

  4.其他单位地勘成果在2012年1月5日带至培训会议现场(以上内容均含文字材料、总结报告及电子版)。

  具体填报人员必须参加于2012年1月5日开始的培训工作并完成现场填报有关数据。

  三、做好四川省2011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一)填报内容及方法

  1.人员资产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按照原来的要求如实填报;

  2.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负责组织所属地勘单位基本情况通过网络汇总(局机关、厂矿企业及局属其他没有地勘资质的单位在局机关栏目内统一填报)后,于2012年2月20日通过网络并将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含总结)报厅地勘处。

  3.其它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含公司、企业等)将本单位基本情况通过网络并将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2月20日报厅地勘处(含总结)。

  (二)填报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地勘单位基本情况的填报,其结果将一并计入该单位从业诚信档案以及作为衡量其承担地勘项目的能力指标。

  2.各部门、各地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部署安排、组织人员开展本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工作,要确保本单位基本情况信息的真实、全面,为省和中央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并适时出台有利于行业发展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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