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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


  附件2    
  车辆来历凭证的种类

  一.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二.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四.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五.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七.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八.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附件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及代收车船税款告知单》中车船税的内容

  车船税征收告知:
  第一种情况:车辆已缴纳本年度税款,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已缴纳(系统自动带出纳税年度)年度车船税。”
  第二种情况:车辆免纳本年度税款,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为(系统自动带出车船税减免税类型),免纳本年度车船税。”
  第三种情况:已申报未缴本年度税款,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已办理了纳申报手续,但还未到银行交税,请到银行缴款后再留取保单等凭证。”
  第四种情况:跨年度提前投保且投保当年已完税的,打印为: “您的交强险保险有效起始时间为(系统自动带出保险有效年度),此次您只缴纳了(系统自动带出投保确认年度)税款,(系统自动带出保险有效年度)的税款请在(系统自动带出保险有效年度)1月1日后办理。”
  第五种情况:车辆未办理纳免手续(保有车辆), 打印为:
  “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尚未缴纳(系统自动带出的税款所属日期)税款,截至到目前您应缴纳税款(系统自动带出应缴纳的税款)元,滞纳金(系统自动带出应缴纳的滞纳金)元,合计应缴纳金额(系统自动带出应缴纳金额的合计)元(大写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的规定,您在办理交强险时应当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如您拒绝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请到车辆登记地的地税机关征收场所办理车船税纳免手续。”
  以上通知,如无异议,请您签字(签章)确认。
  第六种情况:车辆未办理纳免手续(新购车辆), 打印为:
  “根据您提供的车辆信息,您的车辆尚未缴纳(系统自动带出的税款所属日期)税款,截至到目前您应缴纳税款(系统自动带出应缴纳的税款)元,滞纳金(系统自动带出应缴纳的滞纳金)元,合计应缴纳金额(系统自动带出应缴纳金额的合计)元(大写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的规定,您在办理交强险时应当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如您拒绝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请到车辆登记地的地税机关征收场所办理车船税纳免手续。”
  以上通知,如无异议,请您签字(签章)确认。

  同意缴纳(签章)                   拒绝缴纳(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报告表

  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辆数单位:辆;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车辆类型办理交强险车辆辆数涉及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辆
小计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新车已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车辆辆数小计免税车辆拒绝缴纳税款车辆同意缴纳税款车辆
本地车外地车辆数其中:军队、武警车辆
公车私车
辆数辆数辆数辆数辆数辆数辆数辆数税款金额
栏次12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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