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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渝府发〔2012〕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314”总体部署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战略,全面深化“五个重庆”建设,加快统筹城乡规划改革创新步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推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1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目标考核一等奖

  主城区:渝中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远郊区:长寿区、永川区、南川区。

  远郊县:璧山县、潼南县、荣昌县、云阳县、开县、铜梁县。

  二、目标考核二等奖

  主城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北部新区。

  远郊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大足区、綦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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