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15家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浙海渔业〔2011〕51号)
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考核验收办法(试行)》(浙农产发〔2011〕3号)规定,在设区市、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省局组织专家对申请省级现代渔业园区认定的创建点进行了考核验收、公示,并报省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授予萧山区龚老汉中华鳖示范区等8家示范区为“省级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南浔区陈塔草鱼精品园等7家精品园为“省级特色渔业精品园”称号,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继续加强对省级现代渔业园区的指导、服务,不断创新运作机制、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现代渔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三批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名单
一、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区(8家)
序号
| 名 称
| 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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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萧山区龚老汉中华鳖示范区
| Z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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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萧山区海天中华鳖示范区
| Z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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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余杭区上升中华鳖示范区
| Z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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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德清县清溪中华鳖示范区
| Z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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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绍兴县孙端大畈鱼鳖示范区
| Z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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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门县三农锯缘青蟹示范区
| Z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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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温岭市松门南美白对虾示范区
| Z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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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柯城区鲟鱼示范区
| Z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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