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督查检查
(一)严格执行工资政策
各局要建立完善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工资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工资政策的学习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工资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工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不准政策外变动工资,不准漏报、瞒报、谎报工资,不准为变动工资篡改人员信息或工资历史信息,不准未经审核单位审核擅自变动工资,确保工资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严格工资报批程序
1、工资变动“先报批再执行”。各局有人员调动、接收、安置、晋升职务、正常晋升级别(档次、薪级)时,要及时先向上级主管单位报批工资后,再执行变动后工资。
2、报批材料“齐全完善”。办理工资变动时,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核报批的证明材料,要确保材料的真实齐全,报批表册必须要经办人员和领导签字,注明变动原因,标注变动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报批所附材料主要有:
(1)调动:调动通知、调动批复、工资介绍信、任职通知、省局或市局已备案的职位确认书。
(2)安置军转干部、退伍士兵:安置通知、工资介绍信。
(3)公开招录人员:省人事厅批准录用通知、单位定编定岗通知。
(4)接收大中专毕业生:进人计划、派遣证。
(5)晋升职务:任职通知、职位确认结果。
(6)正常晋升级别、档次、薪级:年度考核结果。
(7)转正定级:同意转正定级通知、确定职务通知。
(8)退休:退休通知,如果是提前退休,还要提供本人申请、相关单位审核或批准文件。
省人事厅有人员进出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三)严格工资档案管理
人员工资变动后,任职文件与《个人工资变动审批表》要按规定及时存档,特别是2006年个人工资套改表要全部存入个人档案。各局要加紧清理,及时补充完善。
(四)严格规范津补贴
各局要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督促公务员规范性津补贴执行到位,坚决不准政策外保留或私自设立津补贴项目。
各局要定期对本系统工资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近期,省局将对各局工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常用工资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