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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系统工资审核程序和报批纪律的通知

  二、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督查检查

  (一)严格执行工资政策

  各局要建立完善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工资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工资政策的学习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工资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工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不准政策外变动工资,不准漏报、瞒报、谎报工资,不准为变动工资篡改人员信息或工资历史信息,不准未经审核单位审核擅自变动工资,确保工资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严格工资报批程序

  1、工资变动“先报批再执行”。各局有人员调动、接收、安置、晋升职务、正常晋升级别(档次、薪级)时,要及时先向上级主管单位报批工资后,再执行变动后工资。

  2、报批材料“齐全完善”。办理工资变动时,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核报批的证明材料,要确保材料的真实齐全,报批表册必须要经办人员和领导签字,注明变动原因,标注变动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报批所附材料主要有:

  (1)调动:调动通知、调动批复、工资介绍信、任职通知、省局或市局已备案的职位确认书。

  (2)安置军转干部、退伍士兵:安置通知、工资介绍信。

  (3)公开招录人员:省人事厅批准录用通知、单位定编定岗通知。

  (4)接收大中专毕业生:进人计划、派遣证。

  (5)晋升职务:任职通知、职位确认结果。

  (6)正常晋升级别、档次、薪级:年度考核结果。

  (7)转正定级:同意转正定级通知、确定职务通知。

  (8)退休:退休通知,如果是提前退休,还要提供本人申请、相关单位审核或批准文件。

  省人事厅有人员进出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三)严格工资档案管理

  人员工资变动后,任职文件与《个人工资变动审批表》要按规定及时存档,特别是2006年个人工资套改表要全部存入个人档案。各局要加紧清理,及时补充完善。

  (四)严格规范津补贴

  各局要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督促公务员规范性津补贴执行到位,坚决不准政策外保留或私自设立津补贴项目。

  各局要定期对本系统工资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近期,省局将对各局工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常用工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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