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系统工资审核程序和报批纪律的通知
(川工商办〔2011〕179号)
各市、州工商局:
工资涉及到每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工资管理,做到工资管理“零差错、零失误”是各局人事部门的基本职责。随着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开通运行,全省系统将通过网络进行工资审批,各局要进一步增强工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资政策,严格工资审核程序,严格工资软件的操作步骤,确保工资网络系统的安全、顺利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资审核程序和报批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四个坚持”,加强系统工资管理
(一)坚持领导负责制度
各局有人员调动、退转军人安置、公招公务员以及因职务变动而变动工资时,必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实行工资变动网络审批后,按照工资软件操作步骤,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核的应由领导审核并签字,让领导了解变动政策,知晓变动原因,掌握变动状况,坚决不允许为图简便擅自简化程序或由工作人员“一手包办”。
(二)坚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制度
所有人员工资变动,都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报批时必须附人员工资变动证明文件,有职务晋升的须报省局或市局进行职位确认,不得先晋升工资再补报职位确认。实行工资网络报批后,凡有工资变动,县区局按程序按要求报请市州局审核,证明文件放入系统“附件”栏同时报送。市州局按程序审核后报省局审批。省局审核批准后返回各报送单位,由报送单位打印归档。
(三)坚持经办人员对数据、文件负责制度
工资经办人员要树立责任心,熟悉工资政策,加强网络工资数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资系统的操作步骤,装有工资系统的电脑不得与互联网联网,不得将系统密码告知他人,不得允许他人登录工资系统。要定期维护电脑,定期备份数据,确保工资数据的绝对安全。办理工资时,必须要凭正式文件,并查阅档案确认其人员基本信息,才可确定工资。作为附件的证明文件要加盖单位鲜章。
(四)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对数据、文件确认制度
上一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相关文件和数据,主管部门相关领导要签字确认后,经办人员再接收和下发数据。未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确认的工资数据或表册无效,不能打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