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5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5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通知
(浙海渔业〔2011〕53号)


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省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有关专家,对浙江清溪鳖业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岳井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甬盛水产种业有限公司和宁波天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承建的浙江德清省级清溪乌鳖良种场、浙江余杭蓝天省级中华鳖日本品系良种场、浙江宁海省级缢蛏原种场、浙江象山省级泥蚶原种场和浙江鄞州省级中华鳖良种场的基本建设、技术路线、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综合验收,考评合格。现批准上述单位为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并予以公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