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创优活动,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执法、执法监督人员的管理,将执法辅助人员(协管员)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7、进一步拓宽行政救济渠道,在区县试行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审理制度,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探索建立由市政府负总责、市法制机构牵头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8、制定并落实2012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
9、建立健全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风险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风险隐患、强化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0、制定实施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强社区(村)、街道(镇)两级信访工作场所、队伍和制度建设,实现基层信访工作“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制度规范事”。
1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建设。
12、提高警务机制建设效能,加强动态警务、专业警务、合成警务、信息警务和规范警务建设。
13、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专业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低保边缘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14、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高科技企业聚集、司法诉求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派出检察室或设立检察工作站。
15、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全市创新驱动战略。
16、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现全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命名率达90%以上。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1、对市、区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做好简政强区县强园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行政区划优化、“三定”方案优化等改革工作,通过层级优化和事权划分,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继续开展高淳县阳江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2、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制定全市政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启动建设公众满意度培育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